名句:非必丝与竹,山水有清音。
名家经典美文集
导语:每个人都是在人海茫茫中,你就要去学会思考人生.一辈子不长,要做好三件事:不自欺、不欺人、不被欺。那些得不到的,与之擦肩而过的,不必去装作若无其事,哭就大放悲声,伤后痛定思痛,然后再往前走,前头总有风景。这里心灵鸡汤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五篇名家经典美文集,希望你们喜欢。
一、我的婚姻__林语堂
我曾提到我在坂仔乡和赖柏英的恋情。我们一起玩耍,一起抓鲦鱼和小龙虾。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,等蝴蝶停在发梢,然后缓步徐行,蝴蝶居然没飞走。成年后,她眼见我由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返乡。我们自觉是理想的一对。她母亲是家母的义女,她叫我“五舅”。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,体型偏瘦,我们都叫她“橄榄”。“橄榄”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姑娘,有一张瓜子脸,看我的时候,目光仿佛心事重重。但是我有心继续深造,她则坚持要在家乡侍候祖父,她的祖父双眼渐瞎,随时需要她搀扶。
她认定漳州什么都有,最好的水果、鱼类、瓜类和迷人的山水,样样俱全。后来“长衫”流行,我姐姐看过她穿时新的款式,相当漂亮。我记得她平时穿一袭黑衣干活儿,星期天到了,就换上一套浅蓝的衣服非常迷人。她祖父失明以前,她早上经常外出,探察夜雨之后的稻田水位。我们相亲相爱,她能献出无私的爱心,不要求回报,但是环境把我们拆开了。结果我到北平,她则嫁给坂仔乡的一个商人。
我是一个颇有前途的穷小子。吾妻则是一个阔财东的女儿,她的家世比我高。幸亏她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。根据旧习俗,女孩子的教养要适应将来的夫君;她们得烧饭、洗衣、缝纫,要能做一般的家务,无论嫁到怎么样的人家,都能适应环境。除了烧香拜佛,她们不能到前厅或者公然露面。男孩和女孩差别待遇的结果,女孩子都成为绝佳的妻室,男孩子被人宠坏了,缺乏上进心,都没有什么成就。
我由圣约翰大学回来,经常到好友家小坐,爱上她妹妹c君。他们住在吾妻家隔壁。我和吾妻的兄弟也颇有交情,遂应邀到她家吃饭,席间我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偷看我。后来吾妻告诉我说,她在算我吃几碗饭。接着我发现,我远行换下来的脏衣服被她拿回家去洗了。没有人将我正式介绍给她。
我大二那年,曾连续上台领奖三次,在圣约翰大学的男生和圣玛利亚书院的女生之间造成小小的轰动。当时吾妻还没有进圣玛利亚书院,不过她一定听人说起过。当时我爱上大美人c君。毫无希望,c君的父亲看中一个名门富户的少爷,婚事快要谈成了。当时婚姻都由父母做主。我结婚以后,谈起这个问题,吾妻总是咯咯笑个不停。儿女都知道这回事,她不是上海人,却答应嫁给我,她想来就觉得好玩。她母亲告诉她:“和乐是牧师的儿子,不过他很穷。”吾妻得意而坚决地说:“贫穷算不了什么。”
我姐姐在学校认识翠凤,说她必是一个了不得的妻子,我深表同意。
我知道和c君无缘,非常痛苦。我回家闷闷不乐,姐妹们都看出来了。半夜母亲提一盏灯到我房里来,问我有什么心事。我痛哭失声,哭得好可怜。我看出这一回是c君的父亲从中撮合,知道毫无希望了,母亲也知道。
婚期在一九一九年,然后到哈佛去度蜜月。我们在圣公会教堂举行婚礼。
根据习俗,我要到新娘家去“迎亲”。她家献上龙眼茶,作为吉祥的象征,我却把龙眼全部吃掉。婚礼上,我和男傧相谈笑风生,不拘礼俗,为了表示看不起这些仪式,后来在上海,我征得吾妻同意,把结婚证书烧掉了。我说,“把证书烧掉,只有离婚才用得着。”这句话一点不假!
我要谈谈婚前的最后一夜。我请母亲和我同床。我们一向很亲密。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。小时候我习惯玩她的乳房,十岁才改掉这个毛病。我真想陪在她身边。当时我还是童男哩。
孩子们常说:“世上找不到两个比爹妈更不相像的人。”翠凤外向,我内向;我是气球,她是压载物;我们就如此相互恭维。没有压载物的气球会碰到灾祸。她有条有理,生性严肃,随时穿得整整齐齐,喜欢做该做的事情。餐桌上,她总是吃方方正正的腿肉和胸肉,不吃肫肝之类的玩意儿。我一向喜欢翅膀、肝肠、脖子和一切老饕爱吃的东西。我魂不守舍、乐观,对人生抱着顽皮的看法。我讨厌一切拘谨的象征,讨厌领带、裤腰皮带和鞋带。
翠凤属于接纳万物、造福人类的“水”质。我性属凿穿万物的“金”质。
换句话说,我们是老式的婚姻,由父母精挑细选而结合。爱情在婚姻中滋长,而不是一开头就以善变的爱情为基础,年岁激增,我们学会珍惜可贵的一切。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也是其中之一。但是我们永远忘不了年轻时代同甘苦所建立的基石。一次又一次,她总能为家庭的福利而牺牲,做出了强有力的决定。
结婚五十周年,我送她一个勋章,上面刻了詹姆斯·惠特坎李莱的不朽名诗《老情人》:
whenishouldbeherloverforeverandaday,
andshemyfaithfulsweethearttdlhergoldenhairwasgray
andweshouldbesohappywheneitherslipsweredumb,
theywouldnotsmileinheaventilltheotherskisshadcome,
同心相牵挂,一缕情依依。
岁月如梭逝,银丝鬓已稀。
幽明倘异路,仙府应凄凄。
若欲开口笑,除非相见时。
林语堂自译
我忘不了父亲到轮船上来送我们,当时我们已经登上船板。父亲凄然地望着我们。他似乎在想:“现在我送你们小两口到美国,也许一辈子见不到你们了,我把和乐完全交给翠凤,她会好好照顾你。”日后我在莱比锡大学接到父亲的死讯。
二、幸福的家庭__鲁迅
“……做不做全由自己的便,那作品,像太阳的光一样,从无量的光源中涌出来,不像石火,用铁和石敲出来,这才是真艺术。那作者,也才是真的艺术家。而我……这算是什么?”他想到这里,忽然从床上跳起来了。他早已想过,须得捞几文稿费维持生活了,投稿的地方,先定为《幸福月报》社,因为润笔似乎比较的丰。但作品就须有范围,否则,恐怕要不收的。范围就……现在的青年的脑里的大问题是?大概很不少,或者有许多是恋爱、婚姻、家庭之类罢……是的,他们确有许多人烦闷着,正在讨论这些事。那么,就来做家庭。然而怎么做呢……否则,恐怕要不收的,何必说些背时的话,然而……他跳下卧床之后,四五步就走到书桌面前,坐下去,抽出一张绿格纸,毫不迟疑,但又自暴自弃似的写下一行题目道:《幸福的家庭》。
他的笔立刻停止了。他仰了头,两眼瞪着房顶,正在安排那安置这“幸福的家庭”的地方。他想:“北京?不行,死气沉沉,连空气也是死的。假如在这家庭的周围筑一道高墙,难道空气也就隔断了么?简直不行!江苏浙江天天防要开仗;福建更无须说。四川,广东?都正在打。山东河南之类?阿阿,要绑票的,倘使绑去一个,那就成为不幸的家庭了。上海天津的租界上房租贵……假如在外国,笑话。云南贵州不知道怎样,但交通也太不便……”他想来想去,想不出好地方,便要假定为a了,但又想:“现有不少的人是反对用西洋字母来代人地名的,说是要减少读者的兴味。我这回的投稿,似乎也不如不用,安全些。那么,在那里好呢?湖南也打仗;大连仍然房租贵;察哈尔,吉林,黑龙江罢——听说有马贼,也不行……”他又想来想去,又想不出好地方,于是终于决定,假定这“幸福的家庭”所在的地方叫做a。
“总之,这幸福的家庭一定须在a,无可磋商。家庭中自然是两夫妇,就是主人和主妇,自由结婚的。他们订有四十多条条约,非常详细,所以非常平等,十分自由。而且受过高等教育,优美高尚……东洋留学生已经不通行,那么,假定为西洋留学生罢。主人始终穿洋服,硬领始终雪白;主妇是前头的头发始终烫得蓬蓬松松像一个麻雀窠,牙齿是始终雪白的露着,但衣服却是中国装……”
“不行不行,那不行!二十五斤!”
他听得窗外一个男人的声音,不由得回过头去看,窗幔垂着,日光照着,明得炫目,他的眼睛昏花了;接着是小木片撒在地上的声响。“不相干,”他又回过头来想,“什么‘二十五斤’?他们是优美高尚,很爱文艺的。但因为都从小生长在幸福里,所以不爱俄国的小说……俄国小说多描写下等人,实在和这样的家庭也不合。‘二十五斤’?不管他。那么,他们看看什么书呢?裴伦的诗?吉支的?不行,都不稳当。哦,有了,他们都爱看《理想之良人》。我虽然没有见过这部书,但既然连大学教授也那么称赞他,想来他们也一定都爱看,你也看,我也看,他们一人一本,这家庭里一共有两本……”他觉得胃里有点空虚了,放下笔,用两只手支着头,教自己的头像地球仪似的在两个柱子间挂着。
“……他们两人正在用午餐,”他想,“桌上铺了雪白的布,厨子送上菜来——中国菜。什么‘二十五斤’?不管他。为什么倒是中国菜?西洋人说,中国菜最进步,最好吃,最合于卫生,所以他们采用中国菜。送来的是第一碗,但这第一碗是什么呢?”
“劈柴……”
他吃惊地回过头去看,靠左肩,便立着他自己家里的主妇,两只阴凄凄的眼睛恰恰盯住他的脸。
“什么?”他以为她来搅扰了他的创作,颇有些愤怒了。
“劈柴,都用完了,今天买了些。前一回还是十斤两吊四,今天就要两吊六。我想给他两吊五,好不好?”
“好好,就是两吊五。”
“称得太吃亏了。他一定只肯算二十四斤半,我想就算他二十三斤半,好不好?”
“好好,就算他二十三斤半。”
“那么,五五二十五,三五一十五……”
“唔唔,五五二十五,三五一十五……”他也说不下去了,停了一会,忽而奋然地抓起笔来,就在写着一行“幸福的家庭”的绿格纸上起算草,起了好久,这才仰起头来说道:“五吊八!”
“那是,我这里不够了,还差八九个……”
他抽开书桌的抽屉,一把抓起所有的铜元,不下二三十,放在她摊开的手掌上,看她出了房,才又回过头来走向书桌。他觉得头里面很胀满,似乎桠桠叉叉的全被木柴填满了,五五二十五,脑皮质上还印着许多散乱的阿拉伯数字。他很深地吸一口气,又用力地呼出,仿佛要借此赶出脑里的劈柴、五五二十五和阿拉伯数字来。果然,吁气之后,心地也就轻松不少了,于是仍复恍恍惚惚地想——
“什么菜?菜倒不妨奇特点。滑溜里脊,虾子海参,实在太凡庸。我偏要说他们吃的是‘龙虎斗’。但‘龙虎斗’又是什么呢?有人说是蛇和猫,是广东的贵重菜,非大宴会不吃的。但我在江苏饭馆的菜单上就见过这名目,江苏人似乎不吃蛇和猫,恐怕就如谁所说,是蛙和鳝鱼了。现在假定这主人和主妇为哪里人呢?不管他。总而言之,无论哪里人吃一碗蛇和猫或者蛙和鳝鱼,于幸福的家庭是绝不会有损伤的。总之这第一碗一定是‘龙虎斗’,无可磋商。”
“于是一碗‘龙虎斗’摆在桌子中央了,他们两人同时捏起筷子,指着碗沿,笑眯眯地你看我,我看你……”
“mydear,please.”
“pleaseyoueatfirst,mydear.”
“ohno,pleaseyou!”
“于是他们同时伸下筷子去,同时夹出一块蛇肉来,不不,蛇肉究竟太奇怪,还不如说是鳝鱼罢。那么,这碗‘龙虎斗’是蛙和鳝鱼所做的了。他们同时夹出一块鳝鱼来,一样大小,五五二十五,三五……不管他,同时放进嘴里去……”他不能自制地只想回过头去看,因为他觉得背后很热闹,有人来来往往地走了两三回。但他还熬着,乱糟糟地接着想,“这似乎有点肉麻,哪有这样的家庭?唉唉,我的思路怎么会这样乱,这好题目怕是做不完篇的了。或者不必定用留学生,就在国内受了高等教育的也可以。他们都是大学毕业的,高尚优美,高尚……男的是文学家,女的也是文学家,或者文学崇拜家;或者女的是诗人,男的是诗人崇拜者,女性尊重者;或者……”他终于忍耐不住,回过头去了。
就在他背后的书架的旁边,已经出现了一座白菜堆,下层三株,中层两株,顶上一株,向他叠成一个很大的a字。
“唉唉!”他吃惊地叹息,同时觉得脸上骤然发热了,脊梁上还有许多针轻轻地刺着。“吁……”他很长地嘘一口气,先斥退了脊梁上的针,仍然想,“幸福的家庭的房子要宽绰。有一间堆积房,白菜之类都到那边去。主人的书房另一间,靠壁满排着书架,那旁边自然绝没有什么白菜堆,架上满是中国书、外国书,《理想之良人》自然也在内,一共有两部。卧室又一间,黄铜床,或者质朴点,第一监狱工场做的榆木床也就够,床底下很干净……”他当即一瞥自己的床下,劈柴已经用完了,只有一条稻草绳,却还死蛇似的懒懒地躺着。
“二十三斤半……”他觉得劈柴就要向床下“川流不息”地进来,头里面又有些桠桠叉叉了,便急忙起立,走向门口去想关门。但两手刚触着门,却又觉得未免太暴躁了,就歇了手,只放下那积着许多灰尘的门幕。他一面想,这既无闭关自守之操切,也没有开放门户之不安:是很合于“中庸之道”的。
“……所以主人的书房门永远是关起来的。”他走回来,坐下,想,“有事要商量先敲门,得了许可才能进来,这办法实在对。现在假如主人坐在自己的书房里,主妇来谈文艺了,也就先敲门。这可以放心,她必不至于捧着白菜的。”
“comein,please,mydear.”
“然而主人没有工夫谈文艺的时候怎么办呢?那么,不理她,听她站在外面老是剥剥地敲?这大约不行罢。或者《理想之良人》里面都写着,那恐怕确是一部好小说,我如果有了稿费,也得去买他一部来看看……”
啪!
他腰骨笔直了,因为根据经验,知道这一声“啪”是主妇的手掌打在他们三岁的女儿的头上的声音。
“幸福的家庭……”他听到孩子的呜咽了,但还是腰骨笔直地想,“孩子是生得迟的,生得迟。或者不如没有,两个人干干净净。或者不如住在客店里,什么都包给他们,一个人干干……”他听得呜咽声高了起来,也就站了起来,钻过门幕,想着,“马克思在儿女的啼哭声中还会作《资本论》,所以他是伟人……”走出外间,开了风门,闻得一阵煤油气。孩子就躺倒在门的右边,脸向着地,一见他,便“哇”地哭出来了。
“啊啊,好好,莫哭莫哭,我的好孩子。”他弯下腰去抱她。
他抱了她回转身,看见门左边还站着主妇,也是腰骨笔直,然而两手叉腰,怒气冲冲地似乎预备开始练体操。
“连你也来欺侮我!不会帮忙,只会捣乱,连油灯也要翻了它,晚上点什么?”
“啊啊,好好,莫哭莫哭,”他把那些发抖的声音放在脑后,抱她进房,摸着她的头,说:“我的好孩子。”于是放下她,拖开椅子,坐下去,使她站在两膝的中间,擎起手来道:“莫哭了啊,好孩子。爹爹做‘猫洗脸’给你看。”他同时伸长颈子,伸出舌头,远远地对着手掌舔了两舔,就用这手掌向了自己的脸上画圆圈。
“呵呵呵,花儿。”她就笑起来了。
“是的是的,花儿。”他又连画上几个圆圈,这才歇了手,只见她还是笑眯眯地挂着眼泪对他看。他忽而觉得,她那可爱的天真的脸,正像五年前的她的母亲,通红的嘴唇尤其像,不过缩小了轮廓。那时也是晴朗的冬天,她听得他说决计反抗一切阻碍,为她牺牲的时候,也就这样笑眯眯地挂着眼泪对他看。他惘然地坐着,仿佛有些醉了。
“啊啊,可爱的嘴唇……”他想。
门幕忽然挂起。劈柴运进来了。
他也忽然惊醒,一定睛,只见孩子还是挂着眼泪,而且张开了通红的嘴唇对他看。“嘴唇……”他向旁边一瞥,劈柴正在进来,“……恐怕将来也就是五五二十五,九九八十一……而且两只眼睛阴凄凄的……”他想着,随即粗暴地抓起那写着一行题目和一堆算草的绿格纸来,揉了几揉,又展开来给她拭去了眼泪和鼻涕。“好孩子,自己玩去吧。”他一面推开她,一面将纸团用力地掷在纸篓里。
但他又立刻觉得对于孩子有些抱歉了,重复回头,目送着她独自茕茕地出去;耳朵里听得木片声。他想要定一定神,便又回转头,闭了眼睛,息了杂念,平心静气地坐着。他看见眼前浮出一朵扁圆的乌花,橙黄心,从左眼的左角飘到右,消失了;接着一朵明绿花,墨绿色的心;接着一座六株的白菜堆,屹然地向他叠成一个很大的a字。
三、合欢树__史铁生
10岁那年,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。母亲那时候还年轻,急着跟我说她自己,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,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。“老师找到家来问,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。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。”我听得扫兴,故意笑:“可能?什么叫‘可能还不到’?”她就解释。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,对着墙打乒乓球,把她气得够呛。不过我承认她聪明,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。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。
20岁时,我的两条腿残废了。除去给人家画彩蛋,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,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,最后想学写作。母亲那时已不年轻,为了我的腿,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。医院已明确表示,我的病目前没法治。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,到处找大夫,打听偏方,花了很多钱。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,让我吃,让我喝,或是洗、敷、熏、灸。“别浪费时间啦,根本没用!”我说。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,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。“再试一回,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?”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。然而对我的腿,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。最后一回,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。医院的大夫说,这实在太悬了,对于瘫痪病人,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。我倒没太害怕,心想死了也好,死了倒痛快。母亲惊惶了几个月,昼夜守着我,一换药就说:“怎么会烫了呢?我还总是在留神呀!”幸亏伤口好起来,不然她非疯了不可。
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。她跟我说:“那就好好写吧。”我听出来,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。“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,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,我也想过搞写作。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?那就写着试试看。”她提醒我说。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。她到处去给我借书,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,像过去给我找大夫、打听偏方那样,抱了希望。
30岁时,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,母亲却已不在人世。过了几年,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,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。
获奖之后,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。大家都好心好意,认为我不容易。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,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。我摇着车躲了出去。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,想: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?迷迷糊糊的,我听见回答:“她心里太苦了。上帝看她受不住了,就召她回去。”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,睁开眼睛,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。
我摇车离开那儿,在街上瞎逛,不想回家。
母亲去世后,我们搬了家。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。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,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,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,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。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,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,但都不说,光扯些闲话,怪我不常去。我坐在院子当中,喝东家的茶,吃西家的瓜。有一年,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:“到小院子去看看吧,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!”我心里一阵抖,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。大伙就不再说,忙扯到别的,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,女的刚生了个儿子,孩子不哭不闹,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。
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。那年,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,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,以为是含羞草,种在花盆里,竟是一棵合欢树。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,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,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,母亲叹息了一回,还不舍得扔掉,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。第三年,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,而且还比较茂盛。母亲高兴了好多天,以为那是个好兆头,常去侍弄它,不敢太大意。又过了一年,她把合欢树移出盆,栽在窗前的地上,有时念叨,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。再过一年,我们搬了家,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。
与其在街上瞎逛,我想,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。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。我老记着,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,不哭不闹,瞪着眼睛看树影儿。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?
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,东屋倒茶,西屋点烟,送到我跟前。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,也许知道,但不觉得那很重要;还是都问我的腿,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。这回,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。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,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。我问起那棵合欢树,大伙说,年年都开花,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。这么说,我再看不见它了。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,倒也不是不行。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。
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,不想急着回家。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。悲伤也成享受。
有那么一天,那个孩子长大了。会想起童年的事,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,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。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。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,是怎么种的。
四、为什么要结婚__罗兰
一位职业妇女问我:“为什么要结婚?”
我说,这问题范围很广。因为单看字面,它已包括了:
一、“人”为什么要结婚?
二、“女人”为什么要结婚?
三、“为了什么”要去结婚?
四、何必结婚?
种种现实与抽象的问题。
她没想到我如此地小题大做,倒把急于获得答案的心情暂时搁了下来,想安心和我就这个问题聊聊天了。
首先是,“人”为什么要结婚?
这问题很简单。因为如果泛指“人类”,那就是站在生物的立场。结婚,是为了传宗接代。
虽然说,不结婚而同居或只发生性的关系,照样可以传宗接代。但那样实在对所要传的后代很不方便。因为数千年来,人类根据经验,已经得到证明,要安全地抚养后代,实在不是单单的男方或女方独自的力量可做得好的,而必须双方分工合作,有人在家照顾哺育,有人出外打工谋生,才不会顾此失彼,疲于奔命。所以双方要建立一个固定的居所,有个固定的名分,负起人伦、社会与法律上的责任,使这关系巩固而公开,以免中途发生动摇或受到外力的侵害。这样才可以有效地保护及教养子女,使他们成为人类所希求的、良好的后代。所以,“人”需要结婚。
其次是,“女人”为什么要结婚?
范围由全人类缩小到单单是女性。这出发点和头一个问题有点两样。头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男女双方要结婚,这个问题是为什么女人要嫁?女人如果嫁了,就不那么独立了,就要放弃一部分或全部的事业了,生活方式和内容就会大大地改变了。究竟这种付出对女人有什么好处?如果不嫁,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?是不是因为这些不良后果,才迫不得已而去结婚?
这个问题是站在“不愿顺其自然”的出发点而发的。
如果顺其自然,以人类的天性来说,人类久已发现男女应该结婚。所以女人应该结婚,这是最简单的逻辑。但站在现代妇女的立场,女人有了开创事业的欲望与能力,就不情愿再被关回家庭去抚育子女,觉得那是一种大大的牺牲。
事实也未尝不是如此。妇女有职业和家庭不能两全的问题,从这世纪的开始已经吵到了现在。问题就出在妇女想要有自己的事业,而大自然又希望妇女能回去抚育孩子,所以矛盾不已。这问题简化来说,其实也就是孩子和事业在冲突。如果只是找个人结婚,而不生孩子,女人仍然可出去创事业,不会有“离不开家”的困扰。
这也就是说,女人不愿满足造物者让人类传宗接代的要求,所以才打算站在另一个角度去问:“既然不想生孩子,为什么要结婚?除了生儿育女的理由之外,还有什么理由要建立一个家?”
这是人类后天的欲望战胜了天然的要求而产生的问题。排除了生儿育女的天然要求之后,女人在考虑结婚的时候,往往只是想到“社会习俗对不结婚的女人怎样看法”这个末节上。她们所要知道的,就只是“是不是女人不结婚会被人加以异样的眼光”、“是不是自己会有心理变态”、“会不会将来年纪大了,缺少安全感”。
换言之,这是只考虑到自身的损益而发生的问题。
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?当然可以看看许多不结婚者的实际情况,作为参考。一般的经验似乎是,如果你不结婚,你就必须有个令你感到“值得”的事业。这事业可以提供你精神的寄托和生活的保障。要注意的是,它既要提供你“生活的保障”,还得提供你“精神的寄托”。而这两者时常并不一定是携手并肩而来的,但你所需要的却是两者兼备,才可弥补空虚及维持独立。
于是,就转到了另一个问题:“如果要结婚,那么,为了什么才去下这个决定?”这个“为了什么”是“对方要有什么条件”的意思。是为了“财富”?是为了“名望”?是为了“爱情”?还是为了“出国”之类的某些方便?
这问题,看似复杂,实则简单,因为很显然,这是现实的现代人既不想传宗接代,也忘记了什么叫“爱情”,或根本否定了世上有“爱情”这回事,才产生了是为财富,是为名望,是为某项利益等旁枝末节的问题。如果人们重视传宗接代或相信爱情,其他的问题都将不难定下取舍。相反的,如果不在意后代,也不相信爱情,其他一切问题都将使男女双方结合的意义变得相当的可悲或可鄙,别人也就没什么可提供建议的了。
由于现代人既不热衷生育,又不相信爱情,所以才发生了最后一个“何必结婚?”的问题。
我也觉得,既然没有顺从自然的打算,又没有尊重爱情的心情,也就难怪现代男女有时像表演给别人看一样,聚聚散散,自己觉得好玩,别人看了也可以解闷。如果抱了这个目的,为制造“知名度”而结婚,倒不失为商业社会的一个最佳选择。找那最有名的去表演结婚,再表演离婚,在这两个项目中间,还可以表演种种插曲,“见报率”一定很高,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将是毫无疑问。至少对你所要从事的“事业”,以商业社会的标准来说,是会由于引人注目而“畅销”不已的。精神上既可得到极大的满足,物质上亦可招财进宝,何乐而不为呢?
至于说,假如人类都不为爱情,也不为传宗接代而结婚,好不好呢?
我觉得,反正地球已经被污染损毁到这个样子,人类的品质也不易维持水准,后代不后代,倒也真是不必认真了。说不定,不让他们出生,正是避免了他们可能遭受的浩劫呢?
五、论快乐__钱钟书
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(vigny)的《诗人日记》(journaldunpote),信手翻开,就看见有趣的一条。他说,在法语里,喜乐(bonheur)一个名词是“好”和“钟点”两字拼成,可见好事多磨,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。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,也同样的意味深长,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,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,极清楚地指示出来。所以我们又慨叹说:“欢娱嫌夜短!”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,活得太快,一到困苦无聊,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,走得特别慢。德语的沉闷(langweile)一字,据字面上直译,就是“长时间”的意思。《西游记》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:“天上一日,下界一年。”这种神话,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。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,所以神仙活得快,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。从此类推,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,日子一定愈加难度;段成式《酉阳杂俎》就说:“鬼言三年,人间三日。”嫌人生短促的人,真是最“快活”的人;反过来说,真快活的人,不管活到多少岁死,只能算是短命夭折。所以,做神仙也并不值得,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,在天上还是个未满月的小孩。但是这种“天算”,也有占便宜的地方:譬如戴君孚《广异记》载崔参军捉狐妖,“以桃枝决五下”,长孙无忌说罚得太轻,崔答:“五下是人间五百下,殊非小刑。”可见卖老祝寿等等,在地上最为相宜,而刑罚呢,应该到天上去受。
“永远快乐”这句话,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,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。快乐的绝不会永久,我们说永远快乐,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,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。在高兴的时候,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:“逗留一会儿罢!你太美了!”那有什么用?你要永久,你该向痛苦里去找。不讲别的,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,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,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——这许多,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,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“永生”的滋味。人生的刺,就在这里,留恋着不肯快走的,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。
快乐在人生里,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,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。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,忍受着许多痛苦。我们希望它来,希望它留,希望它再来——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。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,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。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,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,根本不会想到快乐。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,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,在那里——感谢上帝,也有这一天!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。你看,快乐的引诱,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,使我们忍受了人生,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,竟使我们甘心去死。这样说来,人生虽痛苦,却不悲观,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;现在的账,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。为了快活,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。
穆勒曾把“痛苦的苏格拉底”和“快乐的猪”比较。假使猪真知道快活,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。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,我们不知道;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,我们是常看见的。
把快乐分成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,这是最糊涂的分析。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,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。小孩子初生了下来,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,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,虽然他身体感觉舒服。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,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。洗一个澡,看一朵花,吃一顿饭,假使你觉得快活,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,花开得好,或者菜合你口味,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,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,来欣赏,来审定。要是你精神不痛快,像将离别时的宴席,随它怎样烹调得好,吃来只是土气息,泥滋味。那时刻的灵魂,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,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,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。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。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,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、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。有最洁白的良心,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,效果是相等的。
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,人类文化又进一步。发现这个道理,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。公理发现以后,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。
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,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,肉体减少了专制。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。于是,烧了房子,有庆贺的人;一箪食,一瓢饮,有不改其乐的人;千灾百难,有谈笑自若的人。所以我们前面说,人生虽不快乐,而仍能乐观。譬如从写《先知书》的所罗门直到做《海风》诗的马拉梅(mallarmé),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,是身体困倦。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,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,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。苏东坡诗就说:“因病得闲殊不恶,安心是药更无方。”王丹麓《今世说》也记毛稚黄善病,人以为忧,毛曰:“病味亦佳,第不堪为燥热人道耳!”在着重体育的西洋,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。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(novalis)在《碎金集》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,说病是“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”。罗登巴煦(rodenbach)的诗集《禁锢的生活》(lesviesencloses)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,说病是“灵魂的洗涤(puration)”。身体结实、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,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。顽健粗壮的18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(b.h.brockes)第一次害病,觉得是一个“可惊异的大发现(einebewunderungswrdigeerfindung)”。对于这种人,人生还有什么威胁?这种快乐,把忍受变为享受,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。灵魂可以自主——同时也许是自欺,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,当然是大哲学家,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?
是的,这有点矛盾。矛盾是智慧的代价。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